各有关单位:
根据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协会、中国就业培训技术指导中心印发的《关于举办第二届全国石油和化工行业职业技能竞赛的通知》(中石化协人发[2009]112号)和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协会《关于表彰第二届全国石油和化工行业职业技能竞赛优秀选手单位的通知》(中石化协人发[2009]320号)的精神,经大赛组委会商议,决定对在竞赛中涌现出的优秀指导教师进行表彰。具体名单见附件。
希望受到表彰的教师认真学习十七大精神,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珍惜荣誉,戒骄戒躁,发扬成绩,再接再厉,为化工行业职业教育事业做出新的贡献。希望各化工职业院校继续深化教育教学改革,通过技能竞赛活动促进教育教学水平的提高,努力为石油和化工企业培养输送更多高质量的技能人才。
二○一○元月二十六日
主题词: 化工 表彰 竞赛 函
抄报: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协会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职业技能鉴定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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